简介: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是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主办的网站,招生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、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。网站设有师大简介、校园风光、答考生问、录取原则、招办简介、招生计划、招生专业、报到须知等栏目,为考生提供详尽的学校招生信息和报考指南。
招生办公室具体工作:
1、根据教育部有关法律、法规及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或实施细则的精神,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,草拟并报批学校招生工作各项管理制度,完善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,制定并报批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。
2、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,配合教务处拟定学校普通全日制本、专科专业发展计划。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,编制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和分省、分专业来源计划初步方案,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,并按要求向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及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上报。
3、草拟并报批年度招生宣传方案,承担招生宣传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。如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学校的招生计划、招生简章、招生章程等。做好考生及其家长、社会各界的来信、来访、来电等咨询工作等等。
4、加强同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主管部门、全国各高校尤其是师范类院校的合作,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,做好对等招生协议工作。
5、负责组织学校艺术类专业、体育类单独招生、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等专业考试工作,联合相关部门确定录取原则,并具体实施录取原则。
6、协助海南省考试局做好普通高考体育术科考试的组织工作。
7、协助海南省考试局做好普通高考的评卷工作。
8、负责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选派、培训和管理工作,编制《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手册》,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,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录取工作。
9、负责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制作和发放工作。
10、负责招生数据的整理、下发、归档工作,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。
11、配合学校各有关部门做好新生的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等工作。
12、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总结,提出招生工作存在的问题,研究改进办法。
13、负责录取当年保留、取消入学资格新生的报批及管理工作。
14、负责向学校有关部门提供获“新生奖学金”的建议性名单。
15、做好每年各项招生经费的预算、结算及管理工作。
16、做好学校招生信息网的维护、更新、答疑等工作。
17、做好生源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新生报到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工作。组织开展与招生工作相关的政策、理论及现状、未来等具体情况的调研工作。提出对学校发展有利的可执行方案,做好学校领导的参谋。
18、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。
附录:
2014级新生入学须知:
一、请在8月20日前登录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站“2014年普通高考录取查询”系统中如实回复相关内容,以便学校安排学生住宿。
二、报到时间:2014年9月13日
三、报到地点: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(龙昆南校区)
四、各学院及其专业校区分布情况
1、以下学院及其专业学生在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(龙昆南校区)学习和生活。
地理与旅游学院〔旅游管理(含专升本)、地理科学、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、酒店管理〕
生命科学学院(生物技术、 生物科学、园林)
数学与统计学院( 数学与应用数学、统计学、信息与计算科学)
体育学院〔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(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)、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、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(体育旅游与运动康复方向)、体育教育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、运动训练〕
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(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、物理学、自动化)
初等教育学院〔小学教育(数学与科学方向)、小学教育(中文与社会方向)、小学教育(英语教育方向)〕
美术学院〔 服装与服饰设计、环境设计、绘画、美术学、美术学(书法教育方向)、视觉传达设计、产品设计〕
音乐学院( 舞蹈表演、舞蹈学、音乐学)
2、以下学院及其专业学生在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1号路海南师范大学(桂林洋校区)学习和生活。
化学与化工学院( 化学、应用化学、制药工程)
教育科学学院(教育学、学前教育、应用心理学、海南民族预科)
经济与管理学院〔 公共事业管理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会计学、 金融学(涉外金融方向)、经济学、人力资源管理〕
外国语学院〔日语、英语〕
文学院(广播电视学、汉语国际教育、汉语言文学、历史学、新闻学)
信息科学技术学院(电子商务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 教育技术学、软件工程)
政法学院(法学、思想政治教育)。
四、交通的具体事宜详见“入学交通指南” 。
五、学校要求新生不要提前到校。如确需提前到校的,可联系学校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科,在龙昆南校区可提供少量的客房,住满为止。联系电话:0898-65865386、0898-65881100。
六、要求自带纸质档案省份的考生,凭《录取通知书》和《准考证》到所在市 县(地区)招生办领取纸质档案,入学报到后由所在学院统一收取,学院集中后交给校办档案室。
七、因故不能依时到校报到者,应于9月13日前将请假条传真至招生办公室(传真号:0898-65880571),但请假时间不能超过七天。否则,我校不再给予办理入学手续。
八、入学缴费具体情况
1、学费收费标准:
执行海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。
① 4180元/年的专业:
小学教育(文史类)(师范)、教育学(师范)、学前教育(师范)、汉语言文学(师范类)、汉语国际教育(师范)、新闻学、广播电视学、历史学(师范)、思想政治教育(师范)、
② 4600元/年的专业:
小学教育(理工类)(师范)、地理科学(师范)、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、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、旅游管理、酒店管理、旅游管理(专升本)、化学(师范)、应用化学、制药工程、应用心理学(师范)、经济学、金融学、会计学、人力资源管理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生物科学(师范)、生物技术、数学与应用数学(师范)、信息与计算科学、统计学、物理学(师范)、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、自动化、教育技术学(师范类)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(师范类)、软件工程、电子商务、园林、体育教育(师范)、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(非高尔夫特色)、公共事业管理、英语(含师范类和普通类)、日语、法学;
③ 6000元/年的专业:
运动训练(单独招生)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(单独招生);
④ 8800元/年的专业:
绘画、美术学(师范)、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、服装与服饰设计、产品设计、音乐学(师范)、舞蹈学(师范)、舞蹈表演;
⑤ 12000元/年的专业
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(培养目标为高尔夫运动与管理);
⑥ 4200元/年的专业:
海南民族预科。
2、住宿费收费标准:
根据住宿条件不同,分别为500——1470元/年不等,入校后根据实际入住楼宇标准结算。
如有变化,按海南省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执行。
3、代收教材费
新生可先按普通文史类、理工类专业1600元/年,艺术类、体育类专业1000元/年的预计数预存教材款到中国工商银行灵通卡账户。学校将于10月20-30日按学生打折后的实际购书费用代收后转给书商。
4、缴费方式:
新生统一通过银行缴纳学杂费(不收现金)。请收到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出的银行卡后,先去银行启用,设置密码,在8月26日前将学费、住宿费(暂按1470元,入校后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多退少补)存进中国工商银行灵通卡账户,详情见“学生缴费委托提示”。财务处将设新生接待咨询点,不设现场收费点。学生到校后,请将填好的银行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给所在学院辅导员,由学院转交财务处。
九、除海口市户口的新生外,所有新生均要求将户口迁入海南师范大学。具体事项详见“户口迁移注意事项”。
十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,入校交学校审核确定后,可获得国家助学金。
十一、按国家要求,新生入学后将统一进行军训,有关军训的工作要求详见“新生参加军训须知”。
十二、新生凭缴费收据进行注册。根据2005年4月颁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十条规定: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。
十三、报到时,将党、团组织关系和13张免冠正面一寸半身相片交所属学院(其中交2张相片到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学生住宿证)。
十四、所有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审核,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。服装与服饰设计、环境设计、绘画、美术学、美术学(书法教育方向)、视觉传达设计、产品设计、音乐学、舞蹈学、舞蹈表演、运动训练、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专业的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试,专业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。
十五、咨询电话(区号:0898):65888710(招生办)、65880571(传真)、 65882981(学生处)、65865386(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科)。
联系方法:
通信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
邮编:571158
办公电话:0898-65888710
传真:0898-65880571
领导信箱:hszsb@hainnu.edu.cn